重要通告
會員使用電腦守則更新
1.
因為發現補領會員證之制度有被濫用的情況出現,有見及此,由即日起補領會員證需要收取港幣$10作為成本及行政費用。
2.
會員必須出示本人有效的會員證方可使用,未能出示有效會員證,一律不能借用電腦。
3.
如遺失會員證不告知中心,而重新申請新證,一經發現,本中心有權中止對會員的一切服務
4.
已預約電腦之會員敬請預早於該節使用時間前5分鐘到場排隊及登記,逾時一律當自動棄權論。
5.
若會員因事未能出席,請盡早通知中心職員,以便將電腦予供其他會員。
6.
會員同時亦須遵守本中心之會員守則。
7.
本中心有權隨時修訂上述守則。
Update︰17/12/2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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